?產業政策解讀
一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,《廢輪胎綜合利用行業準入條件》
2012年第32號(2012年7月31日)、(2013年3月14日)摘錄
(一)已建廢輪胎加工利用企業,廢輪胎年綜合處理能力不得低于10000噸。新建、改擴建的廢輪胎加工利用企業,年綜合處理能力不得低于20000噸
(二)能源消耗指標
廢輪胎加工再生橡膠綜合能耗低于850千瓦時/噸;廢輪胎加工橡膠粉綜合能耗低于350千瓦時/噸(40目以上及精細膠粉除外);廢輪胎熱解加工綜合能耗低于300千瓦時/噸。
(三)熱解企業采用負壓熱解技術,配套油品分離裝置、炭黑加工裝置、尾氣排放環保控制裝置,生產過程實現集成自動化和連續化。
二、工業和信息化部 商務部 科技部關于加快推進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,工信部聯節〔2016〕440號(2017-01-26)摘錄
“廢橡膠清潔化利用示范
開發再生橡膠綠色化、智能化、連續化成套設備,研發工業連續化整胎熱裂解技術裝備,推廣連續密閉再生膠生產、負壓裂解等技術,擴大改性瀝青、高強力再生膠、高品質炭黑等產品推廣應用,培育10家左右廢橡膠清潔化和高值化利用示范企業。”
國家非常重視廢輪胎等固廢的環保性處理,并規定必須進行連續化生產。為什么做出這樣的規定?理由在于:
一、目前尚存的第二代間歇式臥式旋轉爐雖然價格便宜,但弱點非常明顯:
一是進料一般時不密封甚至是完全敞開進行,反應釜原有存在的異味會散發;
二是出渣基本上有敞開環節,反應釜內的氣味散發的更加嚴重,而且由于可能還有易燃瓦斯等干氣存在其內部,非常不安全;
三是反應釜處于冷——熱——冷交替狀態,耗時長、不節能;
四是設備每天都處于熱脹冷縮狀態,嚴重影響設備壽命;
五是敞開進料、排渣,粉塵飛揚,極不衛生清潔勞動條件極差。有鑒于此,國家正在逐步制止落后的間歇式熱解設備,
二、產業政策選擇、推進連續化熱解技術,特別將連續化列為廢輪胎熱解的三個準入條件之一(三個準入條件:規模化、智能化、連續化)。其理由在于:
1、節能,連續化常年保持在400℃左右溫度,沒有點火升溫、高溫熱解、降溫排渣過程,且完全利用自身干氣子午供應能源,極大節約能源;
2、安全,整個生產中都在密封情況下運行,完全避免了敞開進料、排渣的危險;
3、環保,高度密封的熱解系統無泄露、生產環境無粉塵,清潔環保;
4、智能,連續化的運行依靠智能控制,使生產操作精準、穩定,省力、方便。
5、設備壽命長;比間歇式延長壽命一倍左右;
6、質量高,在穩定的熱裂溫度下,熱解完全,產品質量更佳。
7、產能高,單套設備每天可以熱解30—100噸廢輪胎。